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汶川縣人民檢察院
地址:汶川縣岷江路中段010號
聯系方式:陳老師,0837—622255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四川中天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工業園區墨香路87號8棟4樓
聯系方式:鄧老師,028-8671628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鄧老師
電話:028-86716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