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
(1)供應商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復印件。。
1.采購人信息
名稱:理縣農業農村水利和科技局
地址: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理縣三湘大道一段84號
聯系方式:戴老師,0837-682203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四川中天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工業園區墨香路87號8棟4樓
聯系方式:董女士,028-8671628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董女士
電話:028-86716289